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含设计、勘察) 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浙江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含设计、勘察)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含设计、勘察)

1.2采购人: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60.56万元,其中:设计53.94万元,勘察6.62万元。

1.5项目概况: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投资估算约为4500万元,主要包含梅溪湖大桥下易涝点、龙王港北岸d1800污水干管倒虹管堵点、西二环西侧桃花岭片区污水管网缺失、麓松路枫林路口d1000污水干管倒虹管堵点等突出排水系统问题节点改造。

1.6采购范围:核心片区易涝点、堵点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含设计、勘察)服务范围包含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工程设计(含方案及初步设计),具体详见本项目工作任务书和合同。

1.7服务期限:365日历天(暂定,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hs.com/。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2.2.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2.2.3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⑤勘察及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⑦类似业绩证明】到浙江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千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自放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千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不得承接千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1-8686876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

联系人:黄涛胡亚高

电话:0731-85177557

责编:邹彦男

来源:千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