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澜坊“漫生活”音乐步道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梅澜坊“漫生活”音乐步道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立足梅溪湖丰富的文旅资源,以服务游客为目标,贯彻“国家级的绿色生态和智慧示范新城”的定位,以建设“智慧梅溪湖畔·品质千附新城”为理念,大力强化梅溪湖边步道景区智慧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深度融合,打造“智慧要素集聚、体验场景丰富、运行管理高效”的科技生态的音乐步道。梅澜坊项目工程建设费上限值为10056033.43元。根据前期规划和设计,建设周期初步确定为90日历日,但具体工期视项目实施情况以实际时间为准。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梅澜坊项目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包括以下几项要素。投标人需要根据要素提交完整的监理计划书。

(1)计划管理

(2)人员管理

(3)质量管理

(4)成本管理

(5)进度管理

(6)变更与风险管理

(7)合同管理

(8)安全管理

(9)外购和外包管理

(10)知识产权管理

(11)沟通与协调管理

(12)评估与验收管理

(13)文档管理

(14)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

(三)服务阶段

监理过程要覆盖系统以下各阶段:

(1)关于梅澜坊项目合同签订阶段;

(2)梅澜坊项目各系统实施阶段;

(3)梅澜坊项目各系统初验阶段;

(4)梅澜坊各系统试运行阶段;

(5)梅澜坊项目各系统终验阶段。

监理方应在满足采购范围的条件下根据自身情况给出具体的实施进度(详细到天)计划、人员组织安排计划(详细到姓名)。

监理方应全面详细了解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整体要求,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并对具体实现方式做出建议。

(四)监理服务内容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梅澜坊项目建设的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几点(监理人所有的检查、审核、建议、会议结果均须向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书面文件):

1.监理职责

(1)总体要求

对承建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实施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实施方案大纲和实施方案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实施方案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

梅澜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项目前期咨询工作

根据梅澜坊项目建设内容,与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协调各业务部门对各系统用户需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对项目建设时序和用户需求书提出优化建议;

根据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提供承建方建设方案相应建议,确保建设方案合理可行;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杜绝隐患。

(3)项目组织及技术实施方案的把关

审核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

与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承建单位开展深化设计需求调研并与业务部门进行需求确认并审核;

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关键技术的构建落实;

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项目实施计划等文件;

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审核承建单位的原代码管理方案;

审核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

(4)工程质量控制

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软件部署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对应用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进行完整性审查并对数据移植、系统测试联调及系统验收阶段各阶段进行把关;

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记录审核;

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文档的移交验收等;

知识产权的控制。

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5)投资控制

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投资效益在招标控制范围内;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对项目实施阶段节点、验收结算中的实施工作量进行审计,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6)合同管理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及时向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书面监理意见;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提出书面申报;

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并向承建单位书面报告;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协助报签付款凭证。

(7)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纪要;

督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档,并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做好项目周报;

做好监理建议书和监理通知书存档;

阶段性项目总结;

整理与梅澜坊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项目进度控制

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当项目建设目标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9)协调

经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负责协调梅澜坊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与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单位;

协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协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协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

协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2.项目进行各阶段的监理任务

(1)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

报告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报告承包商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2)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

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3)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监查平台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平台试运行数据;

对试运行期平台进行检测和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直至问题解决。

(4)验收阶段的监理

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认;

协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方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与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方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方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审计;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工程验收;

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5)工程结束后的移交

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项目的整体移交。

(6)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负责整理记录归档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3.监理服务要求

梅澜坊项目监理人应以第三方立场对软件开发、测试、实施、验收、运维进行过程监督和把关,以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圆满完成本项目为目的,协调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承建方的合作关系,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

(1)软件开发阶段的监理

审核确认承建方实际到位的项目实施人员与承诺到位的工作人员的一致性;

对现场与异地开发人员的工作内容、进度进行审核、监督;

软件开发、实施和培训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2)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监查平台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平台试运行数据;

对试运行期平台进行检测和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对试运行期间平台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3)验收阶段的监理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准备分阶段验收以及系统整体验收的相关材料;

协助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完成系统安全测评;

平台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出具验收报告,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

(4)项目文档的移交

系统的设计方案、开发、实施、培训文档以及源代码等全部文档的移交;

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项目文档的整体移交。

(5)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负责整理记录归档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

4.监理组织要求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满足软件开发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在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身未提出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驻场的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单位将首先承担违约罚款,然后才能在征得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的同意下更换和驻场的监理工程师。

5.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不收受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方的礼品或礼金;

不泄漏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建方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

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以上人员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在提供详细的承诺文件,该承诺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与项目有关的标准;

项目设计及有关文件;

本监理需求书及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合同。

(六)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团队,指定一名公司高管担任项目监理团队负责人。项目监理团队应配备3-5名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监理(监理人应提供详细的人员分工),其中驻点办公不得少于2人,并承诺根据任务进展和甲方需求增加驻点人员;所有驻点人员应形成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勤记录。项目监理团队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项目监理团队驻点办公至少应包含以下1、2项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一名,要求具有不少于5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经验,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2.监理工程师一名,要求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本项目工程涉及专业多,监理人员必须专业配置,监理团队人员中除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外,还需具备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软件评测师证书等。

4.其他涉及管理咨询、造价审计等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不得单方面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

监理人可根据项目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人员时,应提前7天向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报告,经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严重过失行为的;

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涉嫌犯罪的;

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七)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发现承建单位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建单位予以调换。

(八)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按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定的时间提供监理报告,每类报告各两份。

(九)文件资料

监理现场工程师需从入场当天起逐日记录监理日志,真实详细记载项目进展及问题处理情况。监理日志作为监理结算评审的依据之一,如弄虚作假或遗漏项目中情况,视情况扣减监理费。

(十)缺陷责任期

梅澜坊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监理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项目后期相关问题继续承担支持与服务。缺陷责任期自本项目完成验收结算之日起计算。

监理人应提出拟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服务过程中采取的保证措施、响应速度、到达现场时间、保密等其他与后续支持服务相关的措施。监理人在售后过程中需提供驻地化服务。

(十一)招标控制价:127600元(含税6%)。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其营业范围含有监理服务等内容,符合承接本项目;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资质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2)总监理工程师一名,要求具有不少于5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经验,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3)监理工程师一名,要求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4)本项目工程涉及专业多,监理人员必须专业配置,监理团队人员中除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外,还需具备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软件评测师证书等。

(5)其他涉及管理咨询、造价审计等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千附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nxjhs.com。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我司根据申请单位数量和竞争程度,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请人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电话:0571-86868824

邮箱:yinjiao@nxjhs.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千附集团大厦第27楼

责编:邹彦男

来源:千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