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站投资建设项目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4


  浙江梅溪湖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募方”)作为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附集团”)下属专业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在新能源各项应用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拟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工作。招募方立足于自身城市级物业及服务资源整合优势,拟就充电桩站建设运营项目公开招募合作伙伴(以下简称“竞投人”),欢迎广大投资商前来报名参与!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充电桩站建设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梅溪湖国际新城及杭州市范围内招募方认可的地方。

  3、建设具体内容:项目由竞投人选址和投资建设,招募方协助用地协调等工作。

  4、项目其它说明:本公告招募的合作伙伴为具备投资建设能力的竞投人。意向竞投人自行投资建设,额度自定,但项目设计方案需报招募方确认。



合作模式

  1、竞投人建设的充电桩站必须与招募方充电桩站现有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充电桩站统一管理及对外运营);或竞投人自建平台并能兼容招募方现有充电桩站且将平台知识产权一并无偿转让予招募方。

  2、招募方协助提供规划选址场所,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供竞投人开展新能源充电等服务。对于招募方管理或引入的物业范围,充电服务费总计支付固定比例(以投资人提报比例为准,但不得低于充电服务费的20%)作为“招募方+物业方”的回报(总称为物业分成)。

  3、竞投人配合招募方的发展战略,开展投资的规划、实施,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选址及投资建设不少于5处充电桩站,选址及建设方案由招募方确认后实施;投资人承担全部建设运营投资,充电桩站运营品牌如招募方要求则使用招募方指定LOGO。

  4、竞投人有权在招募方管理或引入物业场所建设和设置相关标牌标识,有权在使用场地上为确保专位专用而对场地进行相应改造和建设充电桩、设置展示区(但方案需报招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招募方具有一年内(以建设完成之日算起)回购竞投人投资的项目(以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建安造价)的权利。

  6、安全管理:竞投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提示措施,一切因施工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竞投人负责。

  7、竞投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同意委托招募方确认的第三方进行充电桩站的运营。


资格条件


  1、意向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意向竞投人须具备充电桩站建设及运营相关资质。


合作伙伴评选办法


  1、从资格条件和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均能满足要求的意向投资商中,合理高价中选(即在满足招募方条件的情况下,分配招募方最高收入比例者中选,本项目招商不因符合条件的竞投人低于3家而无效)。竞投人竞投即视为接受本公告及附件的全部条件,并有义务按承诺的建设方案及报价单(如招募方认可)与招募方签约,否则将支付违约金5万元。

  2、保证金额为5万元,有效期与竞投有效期相同。


  各竞投人

  应在2018年9月15日前

  由竞投人的基本账户汇至

  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千附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93133803010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竞投结束后竞投人

  无违约或违反本公告的

  招募方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资料要求

  (以下文件需统一装订后密封提交)


  1、竞投人资格证明文件:意向竞投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杭州市充电桩站选址规划建设方案。

  3、竞投人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所有材料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5、项目分配报价单,即响应本公告招募项目要求下第二条 2款“招募方+物业方”回报的比例报价。

  报价单:我司承诺依据浙江梅溪湖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充电桩站投资建设项目招募公告》,承诺响应该公告全部条款条件,并同意对于招募方管理或引入的物业范围内,我司投资建设的充电桩站总计向招募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的“招募方+物业方”的回报比例最低不低于    %。(以快充桩为主慢充装为辅,报价低于20%为无效报价。)

  6、本公告截止日期为发布之日起15日止。


  招商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75876646

  电子邮箱:4908125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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