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士路西延线(白庭路-长潭西高速)10KV电力埋管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5



  杭州千附投资集团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新学士路西延线(白庭路-长潭西高速)10KV电力埋管工程施工(采购编号:千附集团招投-JZ20180700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学士路西延线(白庭路-长潭西高速)10KV电力埋管工程施工

  2、采购计划编号:千附集团招投-JZ201807005、采购预算:约252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均为肆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湘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4评标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州千附投资集团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苏东

  电  话:0731-88315762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麓景路850号创智园一期5栋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运保、罗 亮、温淑芳

  电   话:0731-84555826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湘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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